重庆市黔江区环保局“三举措”推进排污权交易

13.07.2015  12:38

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黔江工业企业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有序开展,黔江区环保局三举措推进排污权交易。

一是重传达解读。在全区范围内传达《细则》相关要求,上门对排污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传达解读,并通过业务QQ群对《细则》进行了全面的宣贯。

二是建组织机构。组成了专门的工作组对全局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核实、认定、申报等工作,全力保障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的实施。

三是抓教育培训。一方面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对《细则》进行学习研读,确保干部职工学懂、吃透,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其次,组织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全市统一培训,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同时通过自主学习掌握《细则》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