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四措施”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09.09.2016  18:42

  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江津区环境监测分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与保证,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资质认定和持证上岗考核。积极开展资质认定工作,依法取得了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应资质,保障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出据监测报告。严格执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有资质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监测质量。

  二是强化质量控制,提升工作质量。从布点、采样、样品运输、保存、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监测报告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开展了持证上岗、标准更新、量值溯源、设备检定管理、数据校对和报告审核的管理工作。重点对关键环节和新进人员加强了质量监督,以自控样品、平行分析和盲样的形式对分析过程进行了质量控制。

  三是强化能力验证和质量考核。参加了重庆市认证认可协会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质量抽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认真参加了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市控饮用水源地、地表水跨界断面、国控重点污染源、城市环境噪声抽测,结果均合格。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培训,并进行考核。积极参加国家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结合所配备的仪器设备,由仪器厂家对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深度培训。内部每月组织了监测技术业务培训,对新标准规范和监测方法及时学习和宣贯,全面提高监测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