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环保局强化环境监管 确保环境安全

06.05.2017  00:11

  一是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网格负责人、网格责任人,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确保监管全覆盖。

  二是镇街环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街对本辖区环境监管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镇街统一监督管理、区级部门各负其责的环保监管工作机制。

  三是 “双随机”制度全面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平台,制作《现场调查(勘察)笔录》,确保抽查留痕。

  四是环境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落实到位。督促第三方认真做好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维护管理,完善新建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项目审批把关到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超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对新增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