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白沙司法所“五步骤”强化社区矫正管理

30.12.2014  11:20
   一是开展入矫前摸底核实。在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前,会同派出所进行法律文书和相关信息核对,排除衔接上的脱节断档。

  二是做好谈话前的充分准备。充分重视第一次谈话,准备好所有谈话交流的内容,对矫正人员做好入矫教育,根据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矫正方案。

  三是日常管理执法到位。要求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报到、按时参加教育,思想汇报及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四是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协调,形成合力。每月不定时与辖区派出所、社区主动联系,及时了解辖区矫正人员监管和帮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是采取科学的监管措施。根据矫正人员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矫正人员,从民政救助和推荐安置就业上积极协调办理,对有一技之长可自主创业的矫正对象,积极给予鼓励和帮助,引导矫正人员放弃等、靠、要的思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公民。并根据矫正对象犯罪性质和现实状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提高矫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