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医保局携手十项医疗保障 跨省异地就医将直接联网结算
4月15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重庆市潼南区签署医疗保障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10个方面携手协作,全力推进西部地区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进川渝两地人民医疗保障福祉。
本次签署医疗保障合作协议主要有十个方面的内容: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药品及医用耗材招标采购
实施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结果共用、价格联动。
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
建立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彼此需要提供挂网价格信息。联合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信息发布和监测制度。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
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必要的价格联动和结果互认。
医保基金监管
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就医地监管力度,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案件情报共享,双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对方。协助做好异地就医涉嫌违规违约问题现场核查工作,及时协调当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给予配合。可根据对方请求,派出医保专家进行基金监管例行核查和案件调查。
医保信息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体系架构、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两地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建立工作联系、情况通报、课题研究成果共享机制,加强与高校、公司等方面“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医保领域的应用研究。
医保专家库共享共用
共同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咨询论证、遴选谈判、评审认定等活动,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
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协同
建立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标准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发展。
医保“三个目录”协同
医保药品、用药规则和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协同,探索建立医保药品(地方消化药品除外)、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互认机制。
探索医保缴费年限跨省转移互认
推动建立参保人员跨省医保关系转移统筹基金清算机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参保年限关系转移时,由转出地医保基金向转入地医保基金划转基金,实现与基金收支权责相一致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根据协议,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双方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工作会商机制,推动解决《备忘录》执行及具体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及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异地结算、招采联盟、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待遇等专项工作组,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的沟通交流和协同推进。
今年双方将完成这8项工作
今年内,双方将率先完成提升川渝地区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开展区域联盟带量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挂网信息共享、推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协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合作制度机制、高标准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支持毗邻地区医疗保障合作等方面具体工作。
此外,川渝医疗保障部门还签订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合作协议,将通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互通、管理标准趋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实行结果共用、价格联动;互通医保支付短缺药品、低价药等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价格确定情况;共享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和监测信息,实现医药价格、招标采购数据互联互通;共同开展医药价格、招标采购课题研究等措施,进一步实现川渝两地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提升两地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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