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重庆医务人员禁设创收指标 工资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31.05.2016  09:31

华龙网5月30日12时05分讯(记者 黄宇)今(30)日,记者从重庆市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暨2016年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重庆将针对公立医院制定医药费用年度控费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并探索建立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和违规扣分制。

今年起,重庆将在区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并逐步扩大到市级公立医院。探索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将综合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

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重庆将针对公立医院制定医药费用年度控费指标,考核结果与医院投入、院长绩效考核、医务人员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同时,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防止过度医疗,开展处方点评,严肃查处“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实施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的重点监控。探索建立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和违规扣分制。

(来源: 华龙网   2016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