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揭秘“医托”骗局:与医疗机构勾结三七分成
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上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医托”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再次引发社会对“医托”诈骗犯罪的关注。相较于其他诈骗而言,“医托”诈骗不仅骗财,还会耽误患者就医,直接危害患者健康乃至生命。有关部门对“医托”的查处从未间断过,然而,“医托”不仅没有绝迹,反而愈发“成熟”,其中原因值得社会反思。
寻觅,引诱,包围,诱“捕”。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每天变换着角色,来往于火车站和大医院之间,重复着以上步骤。
“包治百病”是这群人的“口号”,“雁过拔毛”则是他们的“经营准则”。
他们的身份是,“医托”。
上周,江苏省无锡市对一起特大医托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而在此前不久,北京市也打掉一个最大“医托”诈骗团伙。
其实,“医托”诈骗由来已久,并非什么新型犯罪,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尽皆知的诈骗方式,不仅长时间存在,而且衍生出了成熟的“黑色产业链”。这究竟是为什么?
“巧合”背后的陷阱
北京被人称为“全国看病中心”。
北京市内三级医院外来就诊患者达3036万人次,外来就医流动人口日均70万左右。这两个数字是两年前的官方统计,这个数字仍在逐年增长。
也就是说,北京的三级医院基本是“满场”状态。“其中外来病人大约占三分之一,天坛医院、肿瘤医院的外地病人比例更高。”北京一家三级医院手术科室负责人说,诸如儿童医院的急诊科更是个苦差事,每天急诊量在400多人次以上。
在北京西站地区,就曾有一伙“医托”混迹于此。
来京求医的患者刚下火车,站在西站广场上,想着是先找个地方休息还是直接奔医院。就这么一分神的工夫,“医托”已经悄然集合患者左右,一连串的“巧合”即将上演。
这些“巧合”都是戏剧性的。
首先出场的是“一号”。只见此人戴着“北京西站工作证”字样的胸牌走到面前,主动帮你指路。自然,“北京西站工作证”胸牌是假的,热情指路也是虚晃一枪。“一号”的真正目的是套话,问清你的情况,并引导你怎么去医院,顺便把“二号”所在的车站指给患者。
当然,“一号”的工作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他必须具备过人的“清点”能力,一眼就能够从出站乘客中找出来京求医问诊的。
面对如此热心的“工作人员”,你忍心拒绝好意吗?
如果你接受了“一号”的指点,那么,在几分钟后,你就会站在“二号”面前。“巧合”的是,“二号”也是要去医院的患者,同样也很热心,指路带路。
“二号”的任务是“带点”,无论如何也要将“口碑”医院介绍给患者。
当你感叹自己运气好,能碰到如此多的好心人时,更加“幸运”的事情发生了——再次碰到了同去“口碑”医院的患者——“三号”。
在前往“口碑”医院的路上,“三号”的工作很“辛苦”,因为这是关键的洗脑过程。
在一个“医托”团伙中,选好“三号”很重要,他需要巧舌如簧、表演真挚,让患者相信“口碑”医院虽然不大,但专家云集,物超所值。而且,“三号”会给你一句“忠告”:“来北京看病,不要怕贵。”
就这样,他们来到一家名为“百德堂”的中医诊所就诊。在北京市卫生信息网上,“百德堂”中医门诊是一家有资质的医疗机构。
事情发展到这里,有个问题不得不问,这家正规的“百德堂”是不是蒙在鼓里被“医托”利用了?
恰恰相反,“百德堂”和“医托”可谓狼狈为奸:不是“医托”带过去的病人,根本不给看病。
整个剧情之所以顺利发展,原因只有一个:“医托”和不良医疗机构“共赢”。
“医托”的“托儿”
行内人士揭秘,“医托”与不良医疗机构三七分成,患者消费1万元,“医托”拿走7000元。在北京,这是行价。
不过,这个价格仍有上升空间。“医托”生意最好的时候,是暑假期间,这时,有的不良医疗机构甚至给“医托”75%的分成。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上周审理的陈某“医托”团伙,他们拿的分成是患者在医院消费总金额的60%。7个月时间,陈某等人已获利35万余元。
如此暴利,自然是“医托”一拨接一拨的原因。但是,那些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为何甘愿为“医托”做嫁衣裳?
狼狈为奸,必有利可图。
陈某的“医托”团伙和无锡一家民营医院合作后,一天能拉到五六名患者,最多甚至拉回20多名患者,医院妇产科、五官科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医生们也赚得盆满钵满。最早加盟该民营医院的医生程某,院方开出了4万元月工资和10%营业额提成的条件,另一名稍晚加入的医生张某,每月也有1.8万元的基本工资和8%的提成。
在北京市南三环开小医院10多年的刘金生(化名),就是靠“医托”活下来的。
刘金生说,很多“医托”常年固守一个地方,周围的关系必须打点好,如果有“入侵者”贸然进入“势力范围”,根本不用“医托”动手,会有人出面驱逐。
刘金生开的是小医院,来此就诊的患者不多,因为来北京的大都是疑难杂症患者,他们不会去小医院。“小医院如果不使手段,压根儿就不可能有很多病人来就诊。有了‘医托’,一个三四百平方米的小医院,每天流水能达到三十多万元,除去给‘医托’的分成,一年下来也能落下几百万元。”刘金生说。
对于每一位到北京看病的患者和家属来说,他们最终都落入“医托”的圈套,除了骗子们忽悠能力太强,骗术太高之外,个别不良医疗机构“功不可没”。
对“医托”揽来的病人,不良医疗结构的医生毫无医德可言,把小病“看成”大病,甚至通过虚假检查、虚假手术骗取高额医疗费。手术需要麻醉,竟然用的是安眠药。
据无锡市某民营医院的程某交代,其工作一年多,就赚了约100万元。
在这个“黑色利益链条”上,不良医疗机构成了“医托”背后更大的“托儿”。
不断“发展”的产业
不过,依赖于他人,似乎已不能满足“医托”们的胃口,有的“医托”干脆当起了正规医院“一把手”。
北京警方曾查获的一起“医托”诈骗案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
涉案的圣丰医院和金太和医院其实是个“空架子”,主要部门负责人是一家人。这两家医院虽然也有内科、外科、骨科等科室,但医生和护士大都不具备行医资格,多是雇来的实习生。而这两家医院的中医科都是由“医托”头目承包。按照双方的承包协议,“医托”头目每月向医院交付6000元的房屋租金,除此之外还要将医生所开药费的10%作为提成交给医院。
这样的情况,经过“进化”,现在的状况是这样的:
一周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医托”诈骗案。在这起案件中,7名被告人以每月1.5万元的价格承包某门诊部4个科室。“医托”“租用”医生,潜伏在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知名医院门口,冒充医生助理和导医,将外地来京看病的患者骗去就诊,开具不明配方高价药品。
这样的角色倒置,让“医托”更加肆无忌惮。
为了提高诈骗成功率,“医托”不仅租医院、租医生,还弄出了一套“操作规范”。
比如,在江苏省无锡市法院审理的“医托”诈骗案中,陈某“医托”团伙形成了“无锡本地人不找,大学生不找,残疾人不找”的“三不找”潜规则,只针对病情较轻、文化程度不高的外地普通病人“下手”。
北京的“医托”团伙也有潜规则,他们只对四类人“下手”——外地来京患者,尤其是农村自费患者和城镇低收入家庭自费患者;患有慢性疾病和疑难杂症但久治无效的老人和中年妇女;患有性病、皮肤病等,有难言之隐的中年人;在普通医院医治效果不明显的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人。
据从湖南衡阳来京的“医托”小王透露,“医托”选择诈骗对象有“一听两看三说”的要诀:“听口音;看衣着,看手上拿的东西;说说自己或身边人的病情和他们治愈的经历,说说北京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说说北京各大医院大夫的特色和所要推荐的医生的本事。”
以上种种,似乎成为“医托”久打不绝的秘籍。
“医托”的土壤是什么
老话说,邪不压正。有人认为,即便“医托”的道行再深,只要监管部门出重拳,肯定能刹住这股邪风。“医托”如此猖獗,执法不力也是原因。
事情真的如此吗?执法部门可能要喊冤。
2014年,上海市破获了一起超大规模的“医托”诈骗案,抓获涉案人员160人。“医托”专门在上海知名的三甲医院、专科医院挂号处,以虚构、夸大事实等形式诱骗外省份来沪就医患者到“医托”团伙掌控经营的4家民营中医机构治疗。
据办案民警介绍,仅2014年1月至4月间,涉及涉案4家门诊部的110报警记录有26条,其中25起以民事纠纷调解结案,仅立案1起。
“一方面是大多数受害人被骗后没有报警;另一方面,根据当时证据,民警只能进行民事纠纷调解,涉案诊所以退回诊疗费结案。”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支队长钱海军说,“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医托’胆大妄为。”
而令人担忧的是,这样的助长之势越来越盛。
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对受骗患者的指认,被揭穿的“医托”不仅拒不承认,还拿起手中的包砸向保安,将保安的头打破。直至民警赶来,事件才得以平息。
“这样的闹剧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新疆医科大学派出所驻一附院警务室民警坦言,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民警没有权力对“医托”采取措施,只有在“医托”与院方发生矛盾冲突,危害到医护人员和患者安全时,民警才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滋事者进行处理。
调查取证定性难,使得“医托”诈骗犯罪屡禁不止。
“‘医托’拉客就医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曾接触过“医托”诈骗案件的北京律师徐莹说,“‘医托’在拉客过程中很少直接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他们往往利用患者急于把病治好等心理,故意编造亲身就医经历等方式,使受害人‘自愿’到相关的诊所就医,并支付高额的诊疗费。由于每个受害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造成民警在法律适用上比较难以把握。”
除了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难题,“医托”大行其道也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从实践来看,任何“托”得以产生的根源都是资源短缺,如春运期间的“黄牛”是因为车票紧张,“医托”猖獗的社会原因则是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不足。
根治“医托”,治本之策是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且实现均衡配置,实现“家门口好看病、看好病”。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党委书记金昌晓认为,“医托”主要骗外地来京的患者,从医院的角度直接打击难度较大。“医托”的存在和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优质资源有限有关,医院应该进一步畅通就医渠道,完善预约系统,方便外地患者找到该找的大夫,让“医托”不会乘虚而入。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畅通举报机制。很多“医托”都依托于民营医疗机构的“黑门诊”,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规范行业发展。(本报记者 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