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20.10.2017  15:55
    一是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资助参保、普通疾病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前三季度,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81亿元救助527万人次。
        二是实施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扶贫对象等困难群众发生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截至9月底,基金累计救助39050人次,支出救助金7360万元。
        三是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60%,重点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四是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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