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92家医院可异地就医报销 三甲医院基本覆盖

31.03.2018  09:52

  华龙网3月30日15时30分讯(记者 李袅)今(30)日,“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重庆主会场活动在铜梁举行。据悉,重庆12333社保咨询热线去年共接到334.8万个咨询电话,其中提供人工服务47.2万个。此外,12333还梳理出去年电话咨询中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去年市民累计打入电话334.8万个

  59岁的张淑梅曾是南门菜蔬队的一名菜农,一大早她就来到活动现场。“我是在1993年以个人身份参保,2009年退休后,从最早每月拿660元到现在每月能拿到1600元了。但家里好几口人在外打工没买社保,今天特意来打听。

  据悉,今年的活动以“全民参保”为主题,重庆12333围绕职工和居民在登记、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转移接续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跟前几年相比,市民对社保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都明显提高。

  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市民累计打入电话334.8万个,其中提供人工服务47.2万个。全年解答群众问题70.4万个,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保卡又以79.5%的咨询比例成为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92家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报销系统

  随着市民短时外出避暑等日渐流行,异地就医的问题也受到很多人关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接入异地就医报销系统的医院增加到92家,基本覆盖我市三甲医院、区县人民医院,下一步数量上将逐步增加。而市民跨省就医,全国已有超过8000家医院可选。

  哪些人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据介绍,其中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应持本人社保卡就医,出院时,只需要根据就医医院出具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就医医疗机构垫付。

  活动吸引了许多市民参与。记者 李袅 摄

  异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政策执行参保地政策。其中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都一次性结清。

  三个最受关注的社保问题看过来

  一、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应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二、以个人身份如何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

  答:参保条件为(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2)市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办理程序: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接续)登记手续。

  三、参加职工医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单位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自参保缴费6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流动就业人员从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之月起,应在3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原随单位参保职工,从单位离职后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参保的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