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座”冒充“七座”客车 原是车检超期怕被罚

08.04.2017  13:34

4月7日晚上,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渝蓉高速公路三驱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湖北牌照的中型客车车门喷涂的核载人数为“限乘七人”,十分可疑。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和实际座位数实为17座,车上载有乘客15人并未超员;再仔细核对,发现该车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2016年的12月止,已超期四个月,一旦出事,如何赔偿?后果严重。

经调查,车主即驾驶员何某是涪陵人,长期在外承包工程。昨天晚上从涪陵拉了一车工人准备到大足工地干活。近期因为忙着跑工地,车辆年审过期后,一直没有来得及去审验。想到高速公路对中型以上客车“逢车必查”,为了逃避执法检查竟然在车门贴上“限乘七人”冒充七座客车,企图躲避执法检查。目前该车已被暂扣,驾驶人将面临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提醒: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审定不合格,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为了自己、家人以及他人的人生安全,请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端正心态、不报侥幸心理,按时年检车辆,确保驾驶的车辆机件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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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们可以按照下列期限进行检验,保证您的爱车定期年检,不再过期。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需要检验1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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