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重庆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05.01.2021  16: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介绍有关情况。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谢鹏 摄 

华龙网消息,今(5)日,重庆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辛世杰介绍了“十三五”期间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呈现的特点。

辛世杰介绍,“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全面发挥主战场、主力军作用,推动形成了缙云山综合整治、石柱水磨溪湿地整治、两江四岸生态修复等一大批特色亮点,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重庆大地主旋律。

十三五”期间,重庆在全国率先发布“三线一单”空间管控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其中2019年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0.73吨/万元,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

十三五”期间,重庆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全力配合做好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并有序推动反馈意见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穿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此外,辛世杰表示,“十三五”期间重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璧山区、北碚区、渝北区、黔江区、武隆区先后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武隆区和广阳岛被命名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实践模式。

华龙网记者 周盈 邱小雅

原标题:“十三五”期间重庆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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