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满一年 可休探亲假

07.08.2016  15:32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父母不在重庆,是否可休探亲假?”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探亲假的相关规定。

  市人力社保局回复称,按照相关规定,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与配偶或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相关的探亲假及待遇。(记者 颜若雯 实习生 陈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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