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深化基层自治

29.12.2016  20:07

  近日,南岸区民政局制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协商进行规范。

  细化协商内容。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等特点,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

  明确协商主体。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参与主体甄选机制,确保协商参与者的相关性和代表性。

  拓展协商形式。结合“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利用三级议事会、群工系统、社区网站等手段,拓宽协商渠道,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协商活动。

  规范协商程序。按照“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组织开展协商、实施协商成果”等步骤,平稳有序开展协商活动。(南岸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