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司法局“四抓”促人民调解规范化

24.12.2014  12:01
        南岸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以“四抓”为突破口,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保障和指导服务,规范人民调解建设工作,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抓组织建设网络化。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重点领域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引领,基层人民调委会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为两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覆盖。

  抓队伍建设专业化。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坚持高标准选人,聘请懂法律、有威望、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邀请专家开展调解专题讲座,开展“个案解剖、以案施教、现场模拟”等方式,全方位提高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形成一支讲政治、懂法律、熟业务、善调解的队伍。

  抓调解工作制度化。完善矛盾纠纷常态排查调处、重大矛盾主动介入、疑难纠纷联合调处、突出纠纷集中分析研判制度。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纠纷排查、登记、调处、培训、考评、统计、文书档案、回访、奖惩等规章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抓调解程序合法化。调解过程中坚持调解原则,统一使用司法行政部门印制的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填写受理登记表,调解中,做到调解程序合理合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简捷、易行、成本低廉的特点,注重“情、理、法”的融合,既不违背法律法规,又灵活实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添和谐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