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四加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13.10.2016  15:03

  一是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60件,罚款13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起,移交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起,实施执法“双随机”制度,抽取监管人员728人次,开展随机抽查环境监管364次。

  二是加强预防预警机制,修编《南岸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岸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岸区辐射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南岸区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8家一般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妥善处置5.16绕城高速广阳段甲醇液体罐车被追尾存在泄露风险事件和6.30峡口镇中石化输油管道破损漏油事件。

  三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两会一节”、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1700余人次,对715家次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29家重点医疗机构环保专项检查,处罚5起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5家企业共50枚放射源,落实放射源“定点定人”责任制,向53家单位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涉辐建设项目审批11件、验收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