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政府正式出台“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04.02.2015  13:58

2014年12月10日,南岸区政府正式出台《南岸区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南岸府办发【2014】58号)。

实施方案》分别通过南岸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委会审议,明确了南岸区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是南岸区深化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南岸区政府将“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纳入2015年全区特色工作,要求按进度稳步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多次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从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负担、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贯彻落实。(南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