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出台意见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08.07.2016  20:35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中的作用,近日,南川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完善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原有的法律援助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将“提供劳务者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者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人为损害等遭受生产经营损失请求经济赔偿, 军人军属请求婚姻家庭权益等案件纳入援助案件的范围。

  《意见》要求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法律援助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展基层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乡镇社区延伸。推进“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建设,依托“重庆市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法律援助咨询、办案、援务公开、监督管理于一体化,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帮助。

  《意见》还规定,要简化审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以下几种情况,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军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12个月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市外来渝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无法联系近亲属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