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川区医调委组织召开了区医调委成员单位会议,研讨、推动和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由区医调委主任蒋建主持,区医调委副主任沈国亮、区卫计委医政科、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区人民医院、宏仁医院等区医调委全体成员单位分管副院长、医患办主任等18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南川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办法(试行)》。区卫计委医政科、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分别通报了该区2014年医疗纠纷发生成因、处置及受理调解情况。2014年,南川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计受理调解医疗纠纷28件,调解成功24件,引导患者法律诉讼4件,协议赔偿金额128.78万元。接待医患纠纷咨询来访450人次,制止和防止医闹事件9件800余人次,为维护医疗单位正常医疗秩序及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会上,参会各成员单位就医疗纠纷处置调解和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困难及改进措施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为推动医调工作还应在加强领导、强化医调队伍建设、规范完善调解程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及医疗责任认定等方面完善机制下足功夫。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做好医疗纠纷调解是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需要,是顺应当前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二要强化医调宣传。医调委要强化职能职责宣传,迅速提高医调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让老百姓了解医调组织及调解规定,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纠纷。三要加强医患矛盾化解。医调委和各乡镇医调组织要积极介入医疗纠纷调解,着力化解医患矛盾,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处理,做到案结事了。四要发挥专家作用。研究完善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在医疗纠纷调解中的会诊介入及结论运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医患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五要加强各方配合。医调委、卫计委、医疗单位、保险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做好每一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完善和落实医调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促进平安南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