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环保局“六强化”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28.02.2015  17:23

2015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南川区环保局积极适应新常态,展现新状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保“五大行动”等中心工作,强化环境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提升学法执法水平。组织环保监察人员认真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熟悉知晓有关条文内容,树立“源头严管控新增,过程严控减存量,污染严治达新标,后果严惩树正气”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自学、互学、交流、参加国家环保部和市环保局培训等方式,精通业务,熟悉法规,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养。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围绕环保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新《环境保护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环境信息公开等配套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全面强化环保行政执法。

四是强化源头日常监管防控。加大对国控、市控、区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防控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督促排污企业正常运行治理设施和达标排放,遏制环境污染行为发生。

五是强化环境司法。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衔接沟通,建立联动执法联席制度,完善环境污染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依法追究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