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借力司法建议 助推依法行政
11.03.2015 12:15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严格审批流程。按照出“精品”原则,业务庭根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立项,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请审判委员会审议,立项审议通过后交由业务庭和研究室共同组织问题调研,经调研后形成初稿,送业务庭分管院领导复审,再经审委会研究通过后由院长签发,确保每件司法建议问题找得准、理由更充分、措施很得力。
二是限定建议范围。出台文件规定,审判中发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有关单位(部门)的不当行为、依法应当保护青少年、劳动者、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协助义务人妨碍审判执行的、律师在诉讼代理中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发现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有关单位依法处理的等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需要有关部门做出反应的情形,方可发出司法建议。
三是规范文书制作。明确研究室为司法建议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规范文书制作审核等工作。将司法建议书规范为首部、主文和尾部三部分。主文包括审问题的提出、原因分析、具体建议举措及需要说明事项。原则上,综合司法建议应附相关调研报告、审判报告等材料。
四是开展定期回访。文书制作完毕后,原则上签发后10内送达被建议单位,并将“送达回证”交回存档。发送时,应面对面交换意见,收集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被建议单位开展回访,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及时将书面反馈意见、回访记录存档备查,确保“掷地有声”。同时,建立司法建议专项台帐,记录司法建议情况、送达、落实及反馈意见等情况。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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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