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长就环境问题道歉 媒体:好像并没用

26.08.2015  11:28

  “深感愧疚。”河南南阳市长程志明道歉了。

  这是因为他治下的环保成绩单相当糟糕:一个区的内河已完全失去自净能力,成为纳污河渠。河道内垃圾遍布,污水横流。

  因此,这位市长被环保部约谈。

  稍普及一下地理知识,有个事实可能会令人揪心——南阳市是淮河发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区及渠首所在地。所以,南阳的河流污染,绝不是一城一河的事儿。

  照理说,环保的弦儿早就应该在这个地方绷紧了,而且得时时刻刻绷着,因为此地一直在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体系里。

  从形式上看,这个“弦儿”是有的。南阳市制定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和碧水的愿景很清晰,河南省政府也对这个渠首地小心“看管”,给南阳下达了很细致的环保要求。

  然而,这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现实比想象还要糟糕,景象不堪入目:26个污水处理设施和31个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库区周边旅游观光项目大多没有合法手续;沿河企业的工业废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排河道。

  所以,程市长必须得道歉,道一百个歉都不嫌多。

  近来,因环保欠账,道歉不仅仅从南阳市长口中说出。今年3月,在地方两会上,河北保定市长就“空气质量全国垫底”公开道歉。这位市长言辞恳切:作为市长,我深感不安和自责,负有主要责任。在此,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向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或许,在一些地方主政者总爱拿“普遍性问题”“大家差不多”“工业化阵痛”等论调推卸责任时,这些能站出来道歉的市长,至少在勇气和道德姿态上,已经显得可贵。

  不过,如果这个世界仅靠道歉就管用,还要法律和制度干什么?

  一句“深感愧疚”并不能清走河里的垃圾,净化渠首的污水,不能驱走天空的雾霾,既不能感动水,也不能感动天,更不能感动来碧水和蓝天。

  事实上,环境问题积累到今天,治理污染真该下“猛药”了,那些仅靠道德觉醒或者良心愧疚来支撑的口号以及行动,远远不够。

  从南阳市长的表态来看,该市接下来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将通过进一步强化各个方面的责任。对不能完成任务或整改不利的部门将主动问责,强化问责,以保证工作落实”。

  从这段话里,可以提炼出两个关键词,一是“责任”,二是“问责”。看上去,当地政府很清醒地知道,防治污染的关键之处,在于能否牵动相关部门和人士的责任意识,以及是否能威慑到他们最惧怕的东西。

  不过,程市长的话里,显然绕开了一个问题:作为地方主政者失责,该如何被问责。

  仅谈道歉,不谈问责,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没有直抵核心的“”问题。

  从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里,可以寻找到一些意在击中“硬壳”的内容。比如第68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近日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给出了更具体的“破壳”路径,其中包括“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还有些规定显现出实际威慑力: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提拔;

  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写到这里,很担心过多引述规定条款会显得文章干巴难读,但敬请原谅——似乎没有什么语言比这些制度更有力度。

  下一回,如果还有地方官员被环保部约谈,也许我们应该听到的不仅仅是一声道歉了,我们更应该听到制度击穿“硬壳”的声音,以及责任真的追溯到责任人身上发出的靴子落地的声音。(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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