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科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卫办科教发〔2015〕95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现将《2015年重庆市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5年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科技教育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教工作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以创新驱动和深化改革为主题,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和引领作用。
一、坚持谋划长远,推进卫生计生科教体制改革
1. 完成卫生计生科技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聚焦发展战略,加强对医学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专业结构、招生规模、教学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加强全科、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完成《重庆市卫生计生科技“十三五”规划》、《重庆市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
2. 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科教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科教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市级卫生计生科教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卫生计生科教提供决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医学科研教育工作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探索科教项目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医学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集中度和效率;完善科教项目动态管理和终止机制,推行项目问责和倒查机制,规范科教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行为,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科教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坚持医教协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力度
3. 深化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引导卫生资源下沉。深化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生培养和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开展“5+3”和临床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工作。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成100名免费生培养招生任务及继续开展1000名免费生本科学历教育。启动“5+3+X”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专科住培并轨工作。启动“3+2”卓越医师培养计划。
4. 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召开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会,开展分级、分专业的师资培训。强化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市级基地质量管理,对不合格基地实施退出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速。规范招录、结业考试,探索并改进考试考核方式,建立培训考核题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新招录培训住院医师1500名。完善配套政策,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制定督导方案,开展全市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督导检查,严格运用督导结果。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将2010级订单定向医学免费生全部纳入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范畴;启动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即“3+2”)工作。
5. 规范全市医学教育工作。会同市教委进一步规范医学类教育学校和医学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加大对全市医学教育相关专业的培训机构独立办学指导力度,指导垫江、奉节等区县做好独立创建中等医卫类专业学校工作,积极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立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医学教育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质量及水平评估督导,提高各医学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会同市教委对全市各医药院校设立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实行评审备案。
6. 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落实《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引导卫生计生服务单位在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建设上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现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做好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核推荐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基层的优势,探索符合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的继续医学教育形式,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论证工作,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7. 探索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修订完善护士规范化培训标准和管理制度,强化基地管理,注重过程督导,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开展2期师资培训,组织学员招录和结业考试工作。
三、坚持科技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 打造医学重点学科。加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新增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3个,继续资助重点学科在建项目5个。在区县级医院启动区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9. 建设医疗特色专科。以全市区县二级医院为主,建设诊疗技术特色明显、达到市内或地区先进水平的特色专科,新建医疗特色专科项目20个。
10. 启动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教学医院医学重点学科为核心,联合其他市级医院及部分区县医院,承担重点攻关任务,培育高端医学人才,搭建协同研究网络和平台,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推动转化医学应用,拟规划建设3-5个研究中心。
11. 创新临床科研,提高医学科技水平。按照“满足重要需求、解决重点问题”的原则,紧紧围绕临床,以滚动支持和择优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专项课题组织工作。探索节点目标考核和以综合效益为主的成果评价机制,落实课题动态调整机制。资助800万元用于市级医学科研立项,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1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2-3万元。
12. 推广适宜技术,带动基层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市级三甲医院、国家/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的帮扶作用,召开“双选会”,以“专科推广”模式,将已评选入库的77项“安全、有效、成熟、经济、便宜”的适宜技术,推广到区县级医院。切实提升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
13. 加强帮扶力度,强化专家对区县技术指导。坚持医疗工作重心下移,组织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相关专家,加强对区县公立医院特色专科技术指导,开展专家下基层巡讲工作,提高专科临床诊疗技术和临床科研水平,解决临床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14. 完善备案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提高实验室管理及从业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强化生物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责任理念,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