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根据《重庆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渝安委〔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重庆市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根据《重庆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渝安委〔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着力强化农机源头管理,着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防微杜渐,提升隐患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机安全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行业监管职责,抓好镇村两级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手的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位。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考核内容,认真执行农机事故指标考核,保证农机监理机构人员稳定、经费投入和执法装备。建立完善安全检查督导机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和过错追究制、“一票否决”、安全激励等制度,加大农机安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二)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农机牌证;严禁给未参加安全检验和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放牌证;严禁给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做好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督促农机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维护、定期检修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制度。
(三)强化农机安全执法检查。 重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点场所,突出检查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重点人员的安全作业情况和持证情况。在春耕、春播、“三夏”、“三秋”等重点农忙时节,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加大与公安、安监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作用,协助公安交通部门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检查农业机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排除农机安全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性能。
(四)强化农机安全风险管控。 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风险、隐患要定期进行排查,全面掌握了解本辖区监管对象和风险、隐患基本情况,确定风险等级,细化不同等级下的应对措施,建立农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重点检查农机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五)强化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应急资源,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支素质全面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六)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深化传统宣教方式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相融合,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利用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会、赶场天或公众集会等场合,采取播放安全音像片、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安全事故图片展、出动宣传车辆、发布手机短信和开展培训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安全驾驶操作常识等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清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机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机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建立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排查等制度,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作业第一线督导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农委将不定时的抽查各地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工作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地要主动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充分了解、及时掌握农机安全工作情况;要采取召开推进会、联席会等,积极协调财政、安监、公安等部门,形成部门协作常态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警务室作用,积极构建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三)务求工作实效。 做好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工作要全面覆盖、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责。要坚决防止思想放松、作风不实等问题,坚决杜绝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防止治理问题隐患不力问题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工作讲评通报及安全检查台帐登记制度,对因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而造成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或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