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1月4日,重庆市委政法委联合多部门召开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稳定工作会,针对性提出加强安全稳定特别是交通安全稳定的举措和办法。
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将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为车辆加装安全隔离设施、设立安全警戒线、张贴醒目警示标语、出台公共交通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加强普法宣传等举措,全面提升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水平。
公检法机关合力打击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1.38万余台营运公交车,2万辆长途客运车辆,轻轨(地铁)运营里程达260余公里,铁路运营里程2700余公里(其中高铁800余公里),桥梁多、隧道多,安全责任重、压力大。
“目前,我市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平稳,但仍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万州“10·28”案件暴露出了我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安全运营监管存在隐患。
“为防止以后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威力。”该负责人说,接下来,公检法机关要形成打击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市委政法委牵头研究出台我市关于加大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工作指导意见。
“对那些干扰、辱骂、殴打驾驶员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报警,必须第一时间出警,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将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占用公交站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公交客运车辆安装监控、GPS、一键报警等设施
“从近期发生的几起公共安全案(事)件看,暴露出我们公共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管理中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基础工作不严不细不实的问题。”该负责人介绍,为此,我市将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督促相关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力度,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设立安全警戒线、张贴醒目警示标语,建立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规范,坚决防止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
同时,将在重点地区场站、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跟车服务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秩序。对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将督促运营单位组织人员佩戴红袖标,承担落实相关安防职责。
另外,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智慧交通、智慧消防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车辆、船舶、危爆化物品等精准定位、轨迹追踪,对交通、消防、矿山等领域重点危险源一体化监控、自动识别预警,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的信息采集、深度研判、综合运用网络化管理体系。
还将落实公交客运车辆监控、GPS、一键报警等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监管调度中心互联互通,同时接入“雪亮工程”,实现运行实时动态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处置联动协同;遇突发情况及时预警、提醒驾驶员正确处置。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全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落实巡逻巡防巡查措施。”该负责人说,在重点轨道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公交枢纽站、铁路客运火车站全面落实驻站民警定点安检盘查、特警武装巡控,实现见警车、警灯、见红袖标。要强化视频动态巡控,注意发现、及时处置可疑情况。
增强从业人员、广大市民法治和安全意识
该负责人介绍,万州“10·28”案件还暴露出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规范意识缺乏,乘客法治观念、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此,我市将结合“七五”普法,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此外,还将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学校、驾校、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同时,强化见义勇为教育,倡议市民在遇到司乘纠纷时,采取必要方式立即进行劝导、制止,防止事态升级,不能袖手旁观。
出台公共交通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为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我市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对安全保障的投入。
将制定出台公共交通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对如何回应乘客询问、如何处理司乘矛盾纠纷等提出明确要求。还将加强对驾驶员的遵纪守法、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突发情况应对处置的能力。
该负责人举例说,如,驾驶员遇到乘客袭击、抢夺方向盘等突发情况时,必须在确保乘客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紧急停车措施,立即报警处置。
另外,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记者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