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全面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26.03.2015  18:58
清明节”即将到来,祭祀扫墓、上坟烧纸、春耕农事用火和林区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巩固生态涵养发展成果,确保林区平安度过清明节高火险期,梁平县林业局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重点林区入口、交通要道口等醒目位置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同时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积极督促各乡镇(街道)通过在辖区内醒目处书写防火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向林区农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提倡群众文明祭祀、鲜花祭祖,从源头上减少野外火源。
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实现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切实将山头地块落实责任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加强森林防火哨卡管理,强化护林防火队员责任意识,加大林区巡查力度和密度,严禁火种进山入林,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是完善预案制定,做好应急准备。及时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规定4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禁火期,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林业局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期森林防火专项演练,增强森林防火队员特别是机具操作人员实战水平,督促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培训扑火队伍,确保发生火警及时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配足配齐防火工具,做好扑火工具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应急所需。
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制定监管台账。组织5个督查组,按照包片管理、分组负责原则,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实行督查和指导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对林区坟墓、涉林企业、高压线路、危化品仓库等重要设施进行检查,落实中小学生、智障人的监管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建立监管台账,确保排查治理见成效。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值班调度。严格实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火办在重点防火期加大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值班值守情况的抽查工作,坚决杜绝缺岗、漏岗现象发生。同时提高自身建设,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到科学扑救、安全扑火,实现森林防火 “零伤亡“目标。加大对火灾肇事者处罚力度,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启动森林防火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