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切实加强矿区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管理

08.06.2017  23:12
    近日,城口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矿区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涉矿企业应对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通知》强化了工作责任,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加强督查,明确提出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内容。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涉矿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涉矿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作为当前汛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监管责任,各涉矿企业要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各涉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安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和显示装置,认真落实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实施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将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对本次矿区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