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09.12.2015 19:0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优化班子分工。 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专职“干主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交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下属单位配备有副职领导的确定副职领导分管人财物。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人事管理、资金预算及支付审批流程、建设工程和货物采购招标等6个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权力监管;设立教师违规补课收费、教辅资料散滥等8个方面的政策“红线”,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完善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教育综合目标考核、学前教育考核和专职责任督学履职考核,并与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
三是制定分工责任制。 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细化分解廉洁从政和依法治教、师德师风建设等14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协办领导和牵头单位;出台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案,把治理教辅资料散滥、教师违规补课收费、师德师风领域问题等8个突出问题分别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
四是明确“一岗双责”。 出台领导班子和县直属单位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2个文件,明确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分管联系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各中小学、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由班子成员负责对联系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签字把关”。
五是实行“三个季报告”制度。 每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县直属单位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别在每季度的第一次班子会、第一次职工会和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上,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接受评议,强化监督。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9.12.2015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