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三强化”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

10.07.2017  18:12
秀山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三强化”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有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登记制度,将全县4名人民监督员按照“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电子档案,对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通过人民监督员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人民监督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时刻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良好的交流与互动氛围。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组织4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让人民监督员进一步熟悉监督业务,对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有准确把握,有效提高监督水平。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履职效果。安排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畅通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今年上半年,4名人民监督员共参与案件监督3人次,涉及案件4起,参与检察院检务公开活动、信访接待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