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司法局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办法》

08.09.2015  18:45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根据重庆市“1+4”工作制度,武隆县司法局结合全县实际,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办法》。 

   一、落实奖惩机制。 全县司法所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严格按考评结果兑现社区矫正基本工作经费和奖励工作经费,同时还将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综合考评。     二、严格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分为日常考评、半年集中考评、年度集中考评,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科学。日常考评由社区矫正科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司法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半年集中考评和年度集中考评由县司法局成立工作检查小组,集中时间对全县司法所实行全面深入的检查。综合评定日常考评、半年集中考评、年度集中考评得出各个司法所最终考核结果。     三、严格考评内容。 实行查档与查人相结合,确保“管人到位”。查档主要是查看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确保档案真实、完整、规范;查人主要以集中点名、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查看社区服刑人员是否脱管、漏管、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