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司法局“十二五”期间基层工作有新突破

15.12.2015  15:49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突破。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办【2015】13号),对加强人民调委会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和调解能力与保障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坚持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共举办宣传活动150余场次,送发宣传资料30000份,被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先进单位。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规范率达到76%。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和巡回培训等方式对全县人民调解员骨干进行法律知识与调解技能学习培训,组织观看“老马工作法”视频并开展向“时代楷模”马善祥同志、刘玉美“五情工作法”学习活动,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达98%。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县医疗纠纷调委会评为全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调解员向贵兵同志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持续开展“人民调解135”活动、“大排查大调处促平安促和谐”专项行动和“人民调解助力平安”专项活动,5年全县共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68746件,成功调处68035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1.3%,调解成功率达98.9%,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积极配合县政协做好司法所建设调研工作,于2015年6月26日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过《调研报告》并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呈送市政协,这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必将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经过5年的艰苦努力,全县解决了“一乡一所”和“无人所”问题,实现了4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覆盖,其中27个司法所评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5个新建司法所正在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市级规范化所,凤鸣司法所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施春禄同志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5年来,公招21名司法助理员全部充实到司法所,同时还选配了53名兼职司法助理员,有5个司法所配备了交通工具,各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务实,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基层、维护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持续狠抓入矫工作,做到无漏管、脱管、延迟管等现象的发生,五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名,累计解除xx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xx名。严格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分类落实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加强阳光中途之家建设,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严控在上级规定的指标内。认真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各类信息,建立健全走访排查制度,会同县检察院监所科深入各司法所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加大对脱漏管人员的核查力度。认真做好审前委托社会调查评估,对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委托的社会调查评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累计完成各类调查评估499件,采信率达到96%。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规定,对不服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的人员,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四是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新突破。五年来,全县刑释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8%,预释放人员回执率达100%,“两率”长期位列全市第一。共登记衔接xx人,安置率达88%,帮教率达100%,保证了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