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司法局四举措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调解“大网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35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39个,村居(社区)调委会296个,交通、医疗等行业专业调委会1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个,并及时调整充实调委会成员。构建了“以县司法局为指挥协调中心,基层司法所为纽带,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行业专业性调委会为主阵地,调解小组和调解员为排头兵”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网络体系。
二是实现部门“大联动”。分别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办共同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信调对接的联动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搞好了人民调解与县、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的有效对接;形成了行政接边地区之间联防联调工作体系,基本达到哪里有社会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要求。
三是推进矛盾“大化解”。每年制定人民调解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整合有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一般矛盾“首问式”急诊、疑难纠纷“集中式”会诊、跨区域纠纷“携手式”联调,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自2014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计排查纠纷100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14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43件159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2件928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0件537人。
四是促进质量“大提升”。通过建立调解员培训、交流、定期学习机制,广泛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讨、业务培训、专项攻坚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人民调解队伍工作水平和人民调解质量整体提升。2014年以来,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培训700余人次,分层次培训3000余人次;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杂志等学习资料6200余册;培育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市内有地位、当地有声誉的调解能手,其中2名调解员获得全国调解能手荣誉称号;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也逐年上升,2014年人民调解成功率为99.32%,2015年1-5月,调解成功率上升为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