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四举措'强化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07.04.2015  17:58
      一是 健全调解组织。全县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94个,其中乡镇街60个,村级330个,专业调委会3个,企业调委会1个,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县有基层人民调解员2095名人,调解信息员1700余名,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定期组织培训。 

   二是 打造调解品牌。充分利用独有的“鬼城”民俗文化底蕴,全面挖掘“惩恶扬善、唯善呈和”这一悠久的文化精髓,将传承和弘扬“和善”文化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和谐丰都的着力点,在三合街道南天湖东路社区、虎威镇红岩村、兴义镇天水场村、高家镇文溪村、川祖路社区、江池、南天湖镇共打造了7个“劝善促和调解室”,推动了调解文化理念创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建立起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2个,推动了矛盾纠纷的特色名片打造。     

        三是 推广“阳光调解工作法”。积极动员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阳光调解工作法”,让调解员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蹲点、走访,听纠纷当事人和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拟定调解方案,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调解,促使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定案,敦促双方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内容。

   四是 深入调解纠纷。继续推进“大排查、大调解、促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今年1-3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78次,预防纠纷294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76件,成功调解2870件,调解成功率达99.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16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