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四举措整治冬季校车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24.12.2014  19:05

 

一是 加强道路检查。 县教委、县交委、县安监局、交巡警大队四家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截查、堵查、守查等方式对校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已查处校车违规行为1起、黑校车1辆,掌握黑校车线索2起。 二是强化公众监督。 组织幼儿园在每辆校车的侧面、在每一所幼儿园外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举报事项及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 。组织人员对校车通行线路中急弯、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已经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处。 四是严格恶劣天气处置 。向各校车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校车限速、停开的规定:大雾黄色预警、橙色预警或出现能见度在500米至200米之间的浓雾时,校车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大雾红色预警或者出现能见度在200米以内的浓雾时,校车一律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