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个市场”。我县建立了统一的木材交易市场,对全县木材实行代购代销,用行政手段和价格手段控制县内木材市场,防止林木资源外流。二是出台“两个办法”。代县委、县政府起草《彭水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问责办法》、《彭水自治县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将森林资源管理纳入干部问责范畴,使我县林业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和采伐运输环节加强林木资源管理。三是做好“三个严防”。严防森林火灾、严防森林病虫害、严防滥砍滥伐和非法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通过各项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