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集中供养助千户失能人员家庭如期脱贫

22.08.2016  16:47

   一是创新帮扶方式,试点示范先行。 采取“试点先行,规范管理,财政托底,购买服务,整体带动”的方式,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和农村五保失能人员“政府兜底保障、释放劳动能力、助推脱贫攻坚”集中供养模式。在永乐镇集中供养养护中心试点,该中心总投资1500万元,设置260个床位,紧临长江,环境优雅,配备有健身室、房间、医疗室、厨房、餐厅等,设施设备齐全。

   二是明确帮扶对象,畅通申报渠道。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农村居住的城市“三无”人员;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员(因病需治疗的除外)且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线2倍以下(5520元/年)。县民政、残联先从残疾、低保、五保等数据库筛选出准入人员,乡镇、村社及个人核实、说明情况,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同时,对于新的失能人员,由村社、乡镇逐级上报,县民政、残联把关通过后,纳入集中供养范围。

   三是规范申报程序,保障经费运行。 由奉节县民政局、县残联—镇街—村社三级把关审核,对每个申报家庭采取申报、核实、审批、公示四步工作程序,确保每个申请人员符合集中供养条件。集中供养中心联合卫计、社保、教委等部门,对于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在医疗帮扶、再就业培训、教育减免等方面提供相应帮扶政策。运行经费通过整合五保、低保、社会救助、慈善捐款等资金筹集,按1名失能人员1500元/月的标准,由财政统一拨付,政府兜底保障,确保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正常运行。

   四是全方位精细化,实行动态管理。 聘请行业专业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指派专门医生定时负责失能人员身体检查和常见病处理,重大疾病由政府采取医疗救助方式对其进行帮扶。采取每名护工人员服务3-5名失能人员,每增加10名失能人员增加一名工作人员的方式,保障服务精细化。为入住失能人员建立动态管理档案,负责生活费用和日常管护。

   五是实现应养尽养,释放劳动能力。 奉节县现有吐祥、草堂、永乐3所专门供养失能人员的社会福利院,总床位450余张,下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划,进一步完善失能人员供养福利设施,新(改扩)建草堂、兴隆、五马等3所社会福利院,再新增床位近600张,到明年底,该县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能力超过1000人,贫困家庭和农村五保失能人员基本实现政府兜底保障,集中供养。并释放1000个家庭近2000名劳动力,每年为失能人员贫困家庭增收4000余万元。(国合处据奉节上报材料)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