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19.01.2016  10:35
  2015年,丰都县司法局坚持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宣传,获全国人大调研组高度评价。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92场次,放映法治电影330场,编印《宪法》读本3万册,印制普法围裙和环保袋2万个,组织14456名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9.5%。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顺利接受全国人大内司委检查验收,得到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人民调解扎实有效,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建立“善和调解室”17个;邀请了全国“时代楷模”马善祥现场为各乡镇街、县级各部门领导干和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共575人授课,提升了调解技能;开展了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审查,兑现调解案件补贴49万元,得到了市司法局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均达100%,共受理矛盾纠纷14731件,调处成功14618件,成功率达99.2%,实现人民调解“应调尽调”,筑牢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三是中途之家投入运行,特殊人群管控规范有序。投入20万元完善矫正帮教中心(中途之家)建设,设立了五部五室,建立了相关的工作职责,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完善、运行规范,得到了县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扎实工作、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成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人,解除xx人,现在册xx人,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案件88件。衔接刑满释放人员xx人,帮教xx人,帮教率100%,安置xx人,安置率99%。

  四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努力满足公众法律需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改成合伙制达100%,乡镇街聘请法律顾问100%,县级相关部门聘请法律顾问达80%以上,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100个村(社区)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担任2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3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设立了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安排66名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在县信访办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和法律帮助,协助县级领导处理拆迁、土地复垦等信访案件10余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1件,办结380件;办理公证业务986件,公证拆迁安置房近2000套;办结司法鉴定业务95件;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

  五是践行“三严三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从干部综合素质入手,提升队伍公信力。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21次,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意识;大力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五心”工作法、为贫困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做到“建感情真扶贫”,结对帮扶贫困村2个、贫困户95户、285人,收集意见或建议12条,解决具体问题8个,结对率、入户率均达100%,送去帮扶物质和资金36.5万元。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拉近了干群距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树立了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