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民族工作 —— 重庆在“真”字上下功夫见成效
2019年1月31日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
近年来,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咬定目标使劲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重庆民族工作实际,投入真心,奉献真情,真抓实干,奋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创新发展新时代的民族工作,关键要在“真”字上下功夫。一是真心。必须把各族群众当亲人,思想上入心,行动上全力以赴。诚心实意,以心换心;二是真干。必须了解、掌握各族群众的所想所需,采取得力、管用的措施,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谋福利;三是真情。必须满怀感情去做工作,特别注意讲究方式方法,俯下身子与群众打交道。总之,只要真正把民族工作做细做实,就一定能够让各族群众享受到民族政策的实惠,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吴静(前右)在城口县双坪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
重庆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脱贫攻坚任务重。为此,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制定和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明确民族地区人均财力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按全市最高比例给予补助。市发改委积极推进重庆—黔江高铁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市财政局加大转移支付;市交通局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教委落实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市文旅委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市委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大力支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目前,黔江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已实现整体脱贫摘帽,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计划于2019年底整体脱贫摘帽。
加大民族发展资金支持力度。坚持把管好存量、做大增量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以来,中央和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61578万元。在资金安排上,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3年安排5个区县48677.9万元,安排辖民族乡区县5923万元。仅2018年,安排给18个贫困区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536万元,占总量的94.6%。同时,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三管三不管”原则,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区县,支持区县集中力量和资源推进脱贫攻坚。
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民生。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部分区县利用民族发展资金建设了一批便民路桥、人畜饮水等小型基础设施项目。2016年以来,会同财政、教育、卫生部门,安排5个区县民族教育补助资金3320万元、民族卫生补助资金103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医院办学、办医条件和传承优秀传统民俗文化等;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少数民族残疾人康复救助,累计投入资金707万元,康复救助430例;实施少数民族青年才俊工程,3年筹集资金3249万元,按每名学生每年3000元、连续资助3年的标准,累计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大学生8335人次;争取“中华健康快车”在酉阳建站,为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1051例。
切实履行定点扶贫职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市民族宗教委定点扶贫城口县鸡鸣乡双坪村。2015—2017年,双坪村37户156人脱贫,目前仅剩15户62人未脱贫。市民族宗教委结合双坪村贫困现状和群众需求,安排城口县各类帮扶资金440万元,推进定点扶贫,攻克深度贫困。针对村中缺乏主导产业的问题,支持云木香、重楼等高山药材种植,建设药材基地管理房;针对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高问题,推进张家坪传统村落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支持鸡鸣乡中心小学和乡卫生院改善条件;选派一名正处级干部担任双坪村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抓好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切实增强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促进民族地区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市民族宗教委以突出传统民居风貌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民族文化传承等为重点,优选一批重点特色村镇,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保障推进特色村镇建设。推动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对黔江区板夹溪十三寨、酉阳河湾山寨、彭水鞍子苗寨等特色村镇,指导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实施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院、改圈等项目,美化村镇内部和周边环境。联合市作协组织40多位知名作家深入民族地区特色村镇采风,完成了文学书籍《五彩家园》公开出版,丰富了特色村镇的文化内涵。目前,全市有22个特色村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4个特色村镇被命名为重庆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旅游人数达740万人,旅游收入达13.6亿元。
落实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仅2016年,全市民贸民品企业贷款就达47.5亿元,贴息9315万元。针对贷款贴息资金由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关区县兑现企业2017年度贴息资金5324.54万元。开展“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认定工作,重新认定民品企业7家。民贸民品企业通过采购原材料、吸纳群众就业、纳税等,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和群众增收。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支持挖掘传统手工艺、改造升级生产技术、开发产品、培训技工等,酉阳酉州苗绣、秀山苗绣等一批手工业企业在传承传统技艺、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
支持民族文艺作品创作和民族文化研究。重点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2014年以来,实现民族文化成果101项。与西南大学、长江师范学院等高校联合开展研究,合作编撰出版《美美与共:渝东南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重庆民族文化研究》《重庆世居少数民族研究》等书籍和论文集。着力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发展,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
丰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文化生活。支持民族地区区县举办武陵山民族文化节、渝东南生态民族旅游文化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民族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取到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一家亲”下基层活动,先后走进重庆民族地区“一区四县”和开州区、南川区开展“送医、送戏、送书”活动,使基层群众在当地享受优秀文艺节目和优质医疗服务。支持区县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射弩、陀螺、竹铃球、独竹漂等传统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推广。
深入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300多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力有效传播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编撰《家在黔江》《石柱民歌续集》《苗族文化》等24套7.5万册校本教材,编排《母亲的火塘》《踩花山》《梦幻桃源》等200个民族歌舞节目;支持黔江区民族中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回龙中学、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小学等建设民族文化墙、展览室近万平方米,添置民族服饰2.6万套,购置苗鼓、笙箫等民族传统乐器7100余件;以学校为依托、学生为重点,开设蜡染、刺绣等课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29项,普及推广土家摆手操、秀山花灯操等健身操,把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引向深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围绕把重庆武陵山片区建成民族团结模范区的目标,以民族地区“一区四县”及民族乡为重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图片展览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团结氛围;举办系列活动,包括县庆乡庆活动、传统节日活动、区域文体活动等,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示范典型,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等群体,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等作为主阵地和主渠道,培育形成一批示范单位。2016年—2017年,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重庆民族博物馆、开州区刘伯承纪念馆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8年12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忠县磨子土家族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扎实有效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市公安局、新疆驻渝工作组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共享共管机制。做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保障其在传统节日、饮食、丧葬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会同新疆驻渝工作组举办新疆籍务工经商少数民族人员城市生活适应能力专题培训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等知识培训,引导他们遵守城市管理,融入城市生活;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城管部门将新疆少数民族流动摊贩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范畴,市场监管部门对申办营业执照的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教育部门及有关高校帮扶家庭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障碍的新疆学生,劳动就业部门提供和创造就业岗位。主城各区积极帮助新疆少数民族同胞改造升级经营摊位,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
积极对口支援西藏昌都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兴边富民行动暨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新一轮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工作方案,重点在支持创建创评,加强干部互访交流,引导社会力量支援,加强西藏群众服务管理和教育引导等方面落实具体措施。积极支持昌都市开展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培训。2016—2018年,依托重庆市委党校先后开设昌都培训班共5期,安排经费278万元,培训民族宗教系统干部290人次;协助改善昌都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条件,组织本市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对接昌都市区县民族宗教局,援助办公经费60余万元,支持该局民族团结创建经费。资助昌都市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大学生300人,共计资助费用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