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发布暑假通知:合理布置作业 严禁组织到校补课
暑假即将来临,21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小学、初中各年级,高一、高二年级严禁组织学生到校补课。
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
各中小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
特别要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野外探险,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中小学放假前要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要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不得租赁校舍培训
各区县、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中小学遵循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等原则,利用暑期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学旅行活动。
学校组织研学旅行集体活动,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和保障措施,并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小学、初中各年级,高一、高二年级严禁组织学生到校补课;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同时要提示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社会培训机构的风险,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租赁中小学校舍设施。
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各校要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安排等材料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暑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林祺 实习生 郭俊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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