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助青年法官成长
05.04.2016 21:0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传”。传即传授审判业务知识,传授审判调解经验,传授庭审驾驭能力,传授群众工作技巧。对新招录的青年干警, 精心制定青年法官导师培养工作计划,为青年干警“一对一”的确定了“导师”,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带领青年干警深入审判一线,现场指导、传授理论与实践知识,让青年干警在老法官办案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如何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 “帮”。帮即帮助青年干警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帮助青年干警解决实际困难。由于基层法院,每天工作都要与普通百姓接触,“导师”通过帮助青年干警分析群众诉讼心理,让青年干警在每一起案件中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与期待。在办理案件和接待当事人时,注重引导学员充分认识国情,深入了解民情,深刻认识发生矛盾纠纷性质,全面理解法律,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和突发事件,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带”。带即导师带头引领示范,带领青年干警勤勉工作。导师必须率先垂范,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清正廉明的道德楷模,在青年干警中产生示范效应,从而引导青年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保持法官良知,锤炼法官品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坦诚做人,干净做事,踏实工作,无私奉献。在审判实践中应锤炼好自己的品德,做一名合格的、人民群众信赖的好法官。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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