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原因,要变更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官方解答来了!
不知道您是否遇到过上面的问题呢
下面就详细为您解答
变更原因
职工因联名卡 损毁、遗失 等原因需要变更原关联联名卡的,须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
办理方式
单位代办的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办理的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办理地点
主城区
一、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主城区银行网点只办理同行联名卡变更业务,即变更前与变更后的银行卡应为同行卡)。
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远郊区县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温馨提示
一、职工可使用已有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任意一家没有存取款额度限制的一类借记卡办理原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变更,也可以使用新办的银行卡办理原有公积金联名卡变更(此种情况需职工本人先前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申请没有存取款额度限制的一类借记卡,可为本地卡或异地卡)。
二、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一联。
三、单位批量办理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变更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须本人签字确认。
分中心(办事处、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在办理联名卡变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回单》一联并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如此一来,联名卡的变更也就办理完成了,如遇到相关问题,您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办理哟!
原标题:因特殊原因——要变更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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