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断还要被行拘

09.06.2018  12:13

视界网消息,近日,在渝北区文慧路口,一辆摩托车在通过路口时,因为没有遵守“让右原则”让右侧小轿车先行,发生交通事故,该男子右小腿被撞断。

在事故中,由于强大的冲击力,摩托车驾驶员右小腿严重骨折,头部伤口缝了17针,两辆车的维修费用超过3000余元。由于摩托车行至两条道路同为主干道的十字路口,未让右侧小轿车先行,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该男子因为无牌无证未佩戴头盔驾驶摩托车,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扣留摩托车、罚款78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也提醒,在直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次干道让主干道先行,另外,同为主干道时,左方来车让右方来车先行。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让右原则?

让右原则,就是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因为国内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司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车主近,遮挡视野范围大,右侧“A柱”离车主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行。

视界网记者 沈兵

原标题: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断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