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28.06.2016  23:23

          本网讯(李立峰)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向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报了该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据该院人民监督办主任熊勤介绍,2014年9月试点启动以来,该市选任首届人民监督员218名,共监督案件206件。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交监督200件,人民监督员主动启动监督程序6件,提出复议案件1件。

  渝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干警程现伟现场介绍了一起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该案中,人民监督员勇于说“”,是这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今年2月底,该院办理的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案,其中一名涉案人员未被立案侦查,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了监督评议。此案监督评议过程中,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对案件的处理情况。5名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情后,多次向承办检察官提问,并就法律适用、办案社会效果等与检察官交换意见。

  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回避后,5名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评议和表决,其中有2名人民监督员同意、3名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院的拟不立案处理决定。最终,人民监督员认为该名涉案人员的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应予立案。

  重庆市人民监督员杨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参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我觉得现有制度在程序上保障了人民监督员能够独立评议和表决所监督的案件,不受检察机关意见的影响。我从中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实实在在,接受监督动了真格。案子的处理结果更容易让群众接受,人民监督员在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起到了沟通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