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流动人员可以申报职称了 快来看看怎么申报

10.08.2017  09:02

重庆商报消息,工作在重庆,档案在外地,如何申报职称呢?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印发,流动人员可根据三种情况程序进行申报。

职称评定不与档案保管挂钩

通知》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如果档案弄丢了怎么办?《通知》规定,遇到这种情况,申报人可提交学籍、工作经历、职称等佐证材料至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收集、整理、归档,建立业绩档案。

通知》还对我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出了要求: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整理、保管、转递、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查(借)阅等公共服务工作: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各有关单位不得将职称评定与档案保管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根据三种情况进行不同申报

那么流动人员如何申报职称呢?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工作单位在重庆,在本市参保1年以上(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且档案存放在我市,可在我市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申报程序为:本人申报-工作单位择优推荐并公示-存档机构核实档案情况-存档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查、集中公示、上报-评委会受理。

第二种情况:工作单位在重庆,在本市参保1年以上(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但档案存放在异地(市外),可在我市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申报程序为:

本人申报-工作单位择优推荐并公示-异地(市外)存档机构核实档案情况-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查、集中公示上报-评委会受理。

第三种情况:工作单位在异地(市外),但档案存放在我市1年以上,提供1年以上异地社保参保证明或缴费记录,可在我市申报评审相应职称。申报程序为:本人申报-工作单位择优推荐并公示-存档机构核实档案情况-存档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查、集中公示、上报-评委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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