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的可能= 100%的付出

23.11.2017  15:58

有付出就有回报,这是亘古至今激励人们不断前进的至理名言,而这句名言用在法官身上甚是贴切。

近期,大足法院龙水法庭受理了逾百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责权明晰的物业纠纷,没想到却是一场场艰难的送达之旅。几通电话,不接或无法联系;多次上门,避而不见……在案件受理后的近一个多月时间里,很多被告要么拒收传票、要么出言不逊,导致整个案件进程十分缓慢。

有的当事人说“我拒绝签收传票,你们拿我也没辙。”他一直认为签收了传票,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而不签收就没有责任。

有的当事人说“物管公司根本什么都没做,我们小区不需要物管”但是他们却苦于没有证据。

有的当事人说“我的东西在小区被偷了,当时物管公司也不管,要求他们物管公司赔偿我们”看似公平合理的诉求却于法无据。

看到他们大多法律意识淡薄、权利意识缺乏,而且对法官的误解和敌意较深,如何化解我们之间的误会,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便成为解决物业纠纷的首要难题。经过龙水法庭庭内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采取“社区干部协助+法官为主”集中上门送达,集中讲解法律规定、集中解疑答惑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首先,社区干部对于小区情况较为了解且对小区内业主也比较熟悉,对于拉近法官与小区业主之间的距离,送达材料和化解纠纷上帮助较多;其次,社区干部在老百姓心中威望较高,信赖度较好,有他们协助,很多矛盾都能得到高效的解决;最后,在小区内进行送达和调解,能够更为广泛的收集物管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宣讲法律规定,既能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还能普及法律知识。

在小区内法官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对于拒收传票的,法官告知“您不签收传票,不出庭,等于放弃了诉讼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那样对您更为不利。”对于无理拒不缴纳物管费的,法官告知“到了执行阶段,如果您不积极履行,我们会把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您不能住酒店、不能搭飞机……不仅如此,还会影响到工作。”对于反映小区服务差、服务不到位、被盗窃丢失东西的,法官告知“法院将依法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情况及时向物管公司反映,以期双方达成协商。”

通过多次努力,最终一半的业主都和物管公司达成调解方案。接下来,该庭不仅试图在物管公司与业主之间搭建起一座互谅互让的桥梁,修复他们的关系,而且计划在辖区进行一次物业纠纷法律知识的宣讲活动,希望在以后的物业纠纷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物业纠纷案子标的虽小,却潜藏着很多的方式和技巧:送达再难,调解再难,哪怕只有1%的可能,只要付出100%就能有所收获。

 

来源:大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