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图好玩盗3台摩托车 黔江民警快速反应人赃俱获
25日上午9时,重庆市黔江区沙坝乡气候在5℃左右,虽然寒风凛冽,但个体户庞某某的心里却暖暖的。当他从民警手中领回几天前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时,对黔江区公安局沙坝派出所快速破案连声感激。
“民警同志,我的摩托车遭偷了!”1月20日15时20分许,在黔江区沙坝乡做生意的庞某某匆匆来到沙坝派出所报警。
原来,1月19日下午,庞某某将一辆价值1000余元的银白色宗申摩托车停放在沙坝乡十字村2组农贸市场旁,第二天下午3时许,他准备到黔江城区进货时却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来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案发现场调查,同时走访周围群众广泛摸排嫌疑。
有目击群众反映,1月19日晚,两名约十五六岁的男孩曾在农贸市场附近逗留。有人还看到一名少年当晚骑着一台银白色摩托车从沙坝乡往临近的彭水县龙溪镇方向驶去。
民警围绕该线索缜密侦查,终于发现暂住在沙坝乡的彭水龙溪籍少年刘某在案发当天的行踪及衣着打扮、体貌特征等,均与群众提供的线索相符。显然,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2日中午1时许,根据掌握线索,民警将正在龙溪老家玩手机的刘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审查。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刘某对1月19日晚伙同张某盗窃庞某某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天下午,嫌疑人张某某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审查。
经审查深挖,刘某二人交代了另两次盗窃摩托车情况。
经查,刘某和张某某分别15岁,两人均系龙溪镇的老乡,初中辍学后一直在黔江区沙坝乡和彭水县龙溪镇闲逛。为图好玩,1月19日晚,刘某邀约张某某盗走庞某某的一辆银白色宗申摩托车,随后刘某连夜骑着赃物摩托车分别到沙坝乡万庆村、彭水县龙溪镇带回来两个同龄朋友一同玩。当晚,刘某等4人喝酒吹牛后准备骑摩托车出去玩,因一台摩托车坐不下,刘某便偷了自家价值1000元的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因无法打燃便将摩托车丢弃到其家租房附近。随后,为了人手一台摩托车骑着玩,刘某与张某某于1月20日凌晨盗走村民庞某停放在沙坝农贸市场的一台价值2000元的红色的豪爵牌摩托车。因无法打着火,两人便将赃物摩托车遗弃到沙坝乡十字村2组公路桥下。事后,刘某二人将盗得的赃物摩托车藏匿到龙溪镇。
破案后,民警将被盗的3台赃物摩托车分别追回。
由于2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满16周岁,民警对他们进行教育训诫,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黔江警方对未满16岁的行为人刘某和张某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拘留不执行)的处罚。
民警提醒: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孩子的法制、道德教育。任何人千万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市民发现财物被盗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便于及时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