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涪陵杯)”法治论坛在涪陵召开
31.12.2014 20:09
本文来源: 法院
本次论坛分开幕式、理论模型探讨、实践路径探讨和闭幕式四个阶段进行。
论坛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发表了书面讲话。秦敏书记、黄明耀副院长分别致辞。与会领导为“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涪陵杯)”征文活动获奖作者颁奖。
江必新副院长指出,一是司法正义在司法公开保障下真正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统一,形成既体现程序正义又最终实现结果正义的合成正义。司法公开体现了司法程序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本质属性,司法公开运行是以公正为价值取向以公信为系统目的的司法发生发展的必然产物,就此而言司法公开与程序正义具有内生契合性。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诉讼主体寻求司法救济以保护自己利益的最后手段,司法公开对司法救济主体的实体性权利无疑具有独特的工具性价值。二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司法公开促进程序正义的功能更加凸显。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时间上的即时性、内容上的丰富性、形式上的双向性等特征和优势,法院与当事人、社会公众的交往空间得以实时扩大,实现审判信息在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之间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三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开同样更有益于促进实体公正的实现。信息化可以为审判信息的集聚、交换、反馈提供最直观的平台和最便利的条件,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和法官之间可以实现个案、类案、整体审判运行信息的对称,可以此规范审判行为、优化审判质效,从而为有效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江必新副院长对论坛召开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指引,使我们的研讨不偏离正确的价值目标,让论坛研讨言之有“向”。二是必须坚持从问题出发,以唯物史观来检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之间存在的实践样态,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检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之间的病症与病因,让论坛研讨言之有“的”。三是必须坚持正确的认识论,以唯物辨证法检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之间的理论联系,一切从规律出发来检视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之间的耦合原理,让论坛研讨言之有“理”。四是必须坚持多元的方法论,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积极利用各种思辨和实证的方法探究信息化建设与深化司法公开的路子与方法,让研讨言之有“矢”。五是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广开言路,畅所欲言,既要注意说理性,又要注意情趣性,让研讨会言之有“味”。
秦敏书记指出,本次论坛在重庆涪陵召开是我们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大家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与平台。希望通过论坛交流平台的搭建,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工作作出更多的理论探索和经验积累,共同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添砖加瓦。
黄明耀副院长介绍了重庆法院以及重庆法院司法公开的基本情况。他指出,重庆法院依托“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此次论坛的召开必将拓展深化司法公开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必将对重庆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推动作用。重庆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江必新副院长书面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优秀法院先进经验,着力破解司法公开工作难题,着力构建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理论模型研讨环节由孙佑海秘书长主持,高一飞教授、王小林院长分别就信息化条件下群众的知情权和司法公开的“定性、定向、定量”问题作了主旨发言,刘作翔教授、倪寿明社长作点评。
实践问题专题交流环节由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院长宫鸣主持,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夏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高翔分别从司法公开的“一经三纬”、信息技术对司法公开的作用等方面作了主旨发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兰海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君作点评。
论坛闭幕式由王小林院长主持,刘作翔教授就论坛成果做了总结发言。
据悉,“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公开(涪陵杯)”征文活动于今年9月起面向全国法官和法律界人士广泛征集优秀论文,共收到应征论文401篇,经过初选、初评、推选、终评等程序,共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7名,并为获奖作者颁奖。我院共4篇论文获奖,其中,王小林院长撰写的《向度、限度与效度: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3D思考》获一等奖,张潇月撰写的《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的偏失与调试》获二等奖,盛子明副院长、彭霞撰写的《见微知著:法院微博运行的现状与未来》和毛小清、王艳国撰写的《如何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司法公开》获三等奖。
来自全国43家法院代表、获奖作者、专家学者及涪陵区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法官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论坛。涪陵电视台、巴渝都市报应邀到会报道,《中国审判》官网进行了全程同步图文直播。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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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14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