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五强化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29.06.2016  13:07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队伍作风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 建立纪律作风建设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促进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职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承担第一监督责任,每天对职工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每月汇总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监察室,局党组成员每月不定期抽查,监察室定期进行通报,涉及违纪的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工作氛围。积极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通报违纪典型案例,表扬先进典型,通过正反案例让职工牢固树立纪律作风意识,营造良好作风氛围。

  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局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更多的决策话语权,搭建广泛地监督平台,根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对违纪行为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