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借“中心所”之力解“一人所”之难

20.07.2016  23:04
  为有效解决司法所“一人所”在人员、工作等方面不足,忠县司法局自2014年开始在全市率先试点“中心司法所”建设,2015年全面推广,巧借“中心所”之力有效地解决了“一人所”之难。

  注入推力,解“组织覆盖难

  全县29个司法所大多是“一人所”,在抓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以民生为导向的信访维稳工作呈现上升趋势,而司法所处于信访维稳的“第一线”,司法所人员少,往往是“单打独斗”的局面。针对这一现象,忠县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试点“中心司法所”建设,推动片区内各项工作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好人力,解“工作推动难

  “中心司法所”按老中青进行搭配,“老司法”经验丰富,在处理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等方面有独到优势。年青的“小司法”文化水平高,思维敏捷,创新能力强,将多媒体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改变了传统的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寓教于乐。一老一小组合模式,有效解决了原来司法所工作无亮点、无创新、无效果的“三无”局面。

  巧用内力,解“作用发挥难

  司法局党组织积极引导“中心司法所”干部职工跳出“打工”思想,树立“中心司法所”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展形象,为群众解难事的主人观念,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实事在一线办理,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形象在一线树立”,从而使其主动提升思想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激活动力,解“活动开展难

  采取每季召开“中心司法所”工作情况分析会,每名干部职工畅所欲言,让各“中心司法所”的职工就工作亮亮相、流流汗、红红脸,各“中心司法所”比工作、找差距、补短板、推经验,以此激活各“中心司法所”工作动力,推动“中心司法所”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