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司法局“六举措”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27.03.2018  17:37
一是探索构建乡村法治建设共同体。探索建立乡村普法教育、乡村民意表达信访、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新风尚、新概念、新价值传递为一体的物理空间、网络空间及工作架构。探索乡村治理机构简洁化,融合司法所、综治办,购买法律服务力量,选用乡贤,组成乡村法治建设共同体,在乡村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信仰,引导信访走人民调解和法治的道路。
    二是强化乡村普法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旁听庭审工作,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强化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为民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把事关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改变单一宣传形式,将普法宣传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图文析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通过有效途径,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每年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534场次,开展1次农村普法骨干培训。开展“开州区十佳村(社区)法治教育示范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三是加强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及时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乡镇、村居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依法处理乡镇、村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发展。
    四是在矛盾纠纷多发、社会治理任务重的乡镇,综合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社区戒毒等工作,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规范化水平。选择1~2个乡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五是建立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办的协调对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整合调解资源,使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介入乡镇“六位一体”和村“七位一体”两大机制平台,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民转刑”、“群体性上访”发案率同比大幅下降。开展金牌调委会创建工作,选用乡贤,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动建立乡村调解、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
    六是抓好镇乡法律服务站、村居法律服务点实体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服务智慧化,加强“12348”中国法网客户端覆盖、“12348重庆法网”和开州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运用”,探索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诊所”等服务项目一并置入,让老百姓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解民忧”,变“坐诊式”服务为“出诊式”服务,加强农村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法律服务品牌,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