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专题会
03.09.2018 11:5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次专题会以浙江省东阳市某镇司法所所长潘某因工作极其不负责导致发生严重后果,被依法判处玩忽职守罪为警示教育案例,会前将案例推送至每名干部职工自学,并确定4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以案四说”。会上,办公室主任石维利“以案说纪”:政治纪律是第一位,联系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违纪违规不仅连累整个单位更会破坏整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这是无法承担的后果。社矫科科长邹静“以案说法”:不作为、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深的伤害了人民的利益,国家工作人员肩负责任,必须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副局长段林涛“以案说德”:我们应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公职人员应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重要指示,严于修身,谨言慎行,不断提升自身道德修养,把爱岗敬业修成个人品德。局长、党组书记阳玮“以案说责”:案例反映出3个问题,一是教育引导失责,二是制度约束失责,三是管理督查失责。区司法局每名干部职工均有岗位职责,各科长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是全局第一责任人,要各自尽责履职,才能杜绝违法违纪,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要内容。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构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以反面典型做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形式确实振聋发聩,能让自己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特别是同行业同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例,更让自己有忧患意识和警醒意识,会不断提醒自己,反省自己,提升自己,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切实把自己的岗位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中,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贡献力量。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3.09.2018 11:53